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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年6月在临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古红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向会议报告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安排部署,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能动履职聚合力,服务发展大局

两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8件,其中向法院提起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2件,行政1件。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3件,资源保护领域99件,食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防灾减灾等新领域案件18件。督促恢复被毁基本农田等15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垃圾3300余吨,督促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170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金1000余万元。工作中,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大及其他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县委、政府专门出台了《临漳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制度》;与4家行政机关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二、因地制宜创特色,打造临漳亮点

结合临漳实际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强力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位于我县的平汉战役旧址属于河北省不可移动文物,针对发现的平汉战役纪念室与庙宇设立在一处的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共同推进红色资源保护;联合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临漳县联合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保护合力;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均已整改到位。二是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建立了《临漳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其中办理非法采砂等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确保漳河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侵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危害农村公共安全等行为,集中办理了28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多措并举重效果,回应民生关切

紧盯群众“舌尖安全”聚力攻坚。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件,进入诉前程序案件6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6件。对辖区内网络外卖平台餐饮服务者未按照法律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涉案平台进行了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该做法被多家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聚焦防雷减灾监管一抓到底。雨季因雷击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临漳县检察院对县域内学校防雷装置监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就发现的防雷装置监管处于脱管状态这一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针对县气象局在回复期内按时回复但未整改到位问题,及时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督促相关单位将县域内200多家学校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围绕国财国土领域能动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针对国财国土领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隧道窑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最高检开展的“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件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起诉案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主,从案件领域看大部分案件集中在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新领域案件范围拓展力度不够,数量较少。二是公益保护合力有待进一步聚合。检察机关内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行动、机制创新等方面还需加大探索力度。三是宣传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宣传方式、内容不够丰富,社会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还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为扎实稳步、全面有效地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抓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核心,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二是深化沟通协作,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主动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强化“两法衔接”机制运用;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增进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以“我管”促“都管”。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公益保护效能。充分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阶梯式办案方式,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做实跟进监督,构建公益司法保护屏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办案水平。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优势,借助外部智慧,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创新。

五是注重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公益诉讼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全民参与。

在今后的工作中,临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评议为契机,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以公益诉讼工作最优质效为建设法治政府、绿美临漳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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