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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20年5月在临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晏金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临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历史方位和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充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专案专办,专人专攻。今年以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5件39人,依法批准逮捕35件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63件68人,依法提起公诉42件45人。加大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力度,通过驻公安检察室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共监督立案4件4人,退回补充侦查22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扫黑除恶“一案三查”等制度,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情敏感案件6件,批捕涉恶犯罪1件1人、起诉1件1人。牵头法检公三家召开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办理研讨会,有效推动了此类案件的规范化办理。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从严把牢裁判审查关,依法审查刑事判决、裁定26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3件57人,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3.8%。大力推进确定刑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25人,24人为确定刑量刑建议,使用率为9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9人,采纳率为76%。总结分析疫情期间所办的12件线上庭审案件,牵头县法院、公安局联合会签出台了《刑事案件在线视频庭审操作规范》,被正义网以“如何规范刑事诉讼线上庭审?临漳检察院出了操作指南”为题予以报道。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充分利用网络、视频、专线电话等手段做好疫情期间“隔空”监督工作,先后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或不当2人次,监督社区矫正管理不当6人次。在看守所组织安全隐患大型检查活动2次,提出纠正意见3条。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建立健全与监察委的衔接机制,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依法受理县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不起诉1件1人。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手段统一开展未检工作,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件3人,使用未检特殊刑事程序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向县教育体育局发出开展网络教学安全排查的检察建议书,到县一中等多所学校督导检查开学准备工作。积极探索未检普法新模式,建立“小田姐姐”微课堂,在院“两微一端”平台开课10余堂,其中,《复课防疫小歌谣》一课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二、推进健全多元化监督格局,做精做细民事检察监督

  加强裁判结果监督,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形式,监督法院生效裁判3件,对1件法院拒不纠正错误的案件,依法作了跟进监督。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拖延发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已受理执行监督3件。加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针对法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合议庭组成人员违法、审理超期、未按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书、违法解除诉讼财产保全等违法行为,采取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2件,提高了监督层次和效果。加强支持起诉工作,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追索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正在办理4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与法院、公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管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目前已发现线索3件,正在办理1件。

  三、积极拓宽行政监督渠道,做深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积极构建裁判结果监督、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涉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实现“一手托两家”的行政监督目标。不断强化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认真做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减税降费、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目前已发现线索4件,正在办理2件。深入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活动,目前已发现线索5件,正在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1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组织开展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等领域专项检察活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3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做好做大公益诉讼监督

  围绕县委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突出打造临漳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今年以来,在履职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11件,已进入诉前程序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并已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和网络餐饮方面公益诉讼案件4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制定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请示制度》和《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细则》,稳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工作。

  五、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强化理论武装,确保检察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部署推进“检答网”等学习平台有效应用,深入开展业务研讨、专题培训、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全流程监控,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质效。今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42件,监控110件,撰写案例分析、理论调研、信息动态等60余篇,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18篇。常态化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队伍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持续狠抓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的落实,切实规范监督活动。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院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二是检察监督理念、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适应的问题仍然存在,与职责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还不够顺畅,检察监督职能的社会知晓度不够高,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开展调研分析,创新方式方法,下大气力推动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努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新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履职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深入更新理念,持续优化监督效能。坚持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突出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强化各项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精准监督、智慧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突出抓好对具有典型意义案件的检察监督。

  三是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规范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临漳”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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