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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月18日在临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晏金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秉承“为民服务、为党奉献、为检敬业、为己清廉”的院训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县大局,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针对近年来严重危害我县金融秩序、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我院重拳出击、积极作为,全年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33件,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深入分析案件成因,在全县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介绍违法活动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和救济途径,增强群众甄别力和抵制力,降低社会危害和维稳风险。

  二是牵头服务重点工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要求,增强脱贫攻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我院与县八个扶贫牵头部门联手,加强了对资金发放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全年审查扶贫材料5000余份,提出检察建议18件,依法起诉侵害扶贫资金案件3件3人。同时,认真落实扶贫“三日一网”制度,分包干警对32户帮扶对象真心关怀,真情帮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我院撰写的《用感情铺就扶贫路》一文被省院推广。

  三是扎实推进“利剑斩污”,持续深化环保监督力度。与环保部门积极合作,利用两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成立环境污染法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对14个乡镇进行监督巡查。2018年4月我院发现漳河河道内一家生产沥青的防水材料厂,对土壤、地下水和河道污染严重,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废液废物鉴定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和乡镇认真履职,对污染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在汛期来临前使地貌恢复原状。

  四是增强服务民企意识,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在工业园区成立检察室,派驻干警与企业对接,提供法律帮助;进驻企业培训相关法律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的执法活动,我院采取事后审查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召开座谈会12次,上法制课35次,进企服务100人次,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82件103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服务。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建立“一巡三审”监督机制,开展“基层评查”专项活动,以巡察为切入点,强化集中、重点和定向监督,切实提升了监督效果。全年共监督立案8件10人,监督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2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次,追诉漏罪16起,追诉漏犯13人。通过强化监督,切实解决了侦查机关个别办案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监督格局,制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和逐案审查制度。全年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80件次,提出量刑建议240件次,法院采纳220件次,审查一审刑事判决、裁定278份,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件次,做到了刑事审判监督的全面覆盖。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抗诉与息诉并举、监督与服务双行的原则,创建与司法所、律师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2件,其中依法对违法情形展开调查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3件,民事支持起诉8件,民事执行监督4件。通过一年来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多元化的法制宣传活动,化解了5起因民事案件引发的上访隐患,为全县的法治建设和维稳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建立刑罚变更执行网上联合办案平台和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对“三类罪犯”的重点监督。一年来在看守所组织专项检查12次,社区矫正监督中组织专项活动6次,提出纠正违法38件次,建议侦查机关变更羁押强制措施16件。通过环节审查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的稳定。

  五是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投放了100余个户外大型广告牌,举办了10场“公益诉讼,与你同行”主题大型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争得全县各界的大力支持,会签通过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制度,有力推进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联合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公益活动,监督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问题60余件。联合河务局开展了“河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取缔非法采砂点21个。一年来共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件,立案63件,调取行政执法台账200余册,发出检察建议63份,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推进平安临漳建设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矛盾化解和社会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临漳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凝聚合力,重拳出击,有效地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5件350人,依法批准逮捕256件2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52件493人,依法提起公诉267件328人,决定不起诉14件17人,切实保障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上级“六个围绕”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依法坚持捕诉一体、快捕快诉的诉讼职责,积极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监督职能,探索建立了“四由四到”工作机制,聚焦工作重点,狠抓行动落实。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7件23人,提起公诉5件16人,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4起。通过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省院检察长的高度评价。

  三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我院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依托,举办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拒绝黄赌毒和校园暴力”等项活动,正副检察长、检察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全年共上法制课80余次,与在校生一对一帮教60余人次,学生参与开放日2万余人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54人,安排亲情会见9件次,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17件次。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辅导和心理疏导,切实维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配合全县平安建设“六进六创”活动,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检调对接等机制,制定司法帮教和接访约访督访等措施,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接待群众来访96件,全部妥善处理,息诉罢访4件,办理刑事申诉4件,司法救助1件,提出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件。办案中坚持严格执法和人文关怀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手抄党章和十九大报告等活动,高标准打造检察文化长廊,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文化修养。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我院一个集体、九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是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创建绩效考评“五部三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组织参加上级院业务竞赛,举办“业务专家课堂”、“模拟庭审抗辨”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全年共受理案件770件,没有出现一件违反程序和实体的问题,45篇先进工作经验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刊载。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函询和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认真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等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院巡察组专项巡察,全盘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顺利完成人员转隶和固定资产划转工作。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定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十二项制度,切实加强权责管理,提升司法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还不彻底,主要业务岗位缺少专业人才;三是个别干警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四是检察队伍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纪律作风有待加强,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思想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新动向,探索开展环保、食品等领域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对危害自然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平安临漳建设。

  三、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业,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侦查权、抗诉权、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四、更加注重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继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干警政治担当,永葆忠诚品格。继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干警司法办案能力。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条例,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奋力开创临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临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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