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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6  作者:政治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洪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有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科学跨越、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综合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手段,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迅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从快批捕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1人,提起公诉2件2人。深化商业贿赂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领域专项治理,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件,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贯彻县委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围绕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为2个省、市重点项目、6个县级重点工程提供“贴近服务”,受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4次,开展预防咨询36次,完善预防制度12项,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与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发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2人,有效震慑了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肃查办环境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1件4人,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件。进一步完善与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加大对土地、资源、水源、植被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

  二、严肃惩治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8件10人,同比上升11%,其中大案1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件8人,同比上升33%,其中重特大案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元。在查办大案的同时,对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案值虽小但严重侵害民生民利、情节恶劣的案件,态度坚决,毫不手软,先后查办了新民居建设、医药卫生、家电下乡补贴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9人,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更加注重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基层行”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40余次,制作廉政挂图5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预防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扩大了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职务犯罪的规律分析和防范对策研究,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县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预防对策建议,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创新预防宣传新载体,拍摄了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脱轨》,获全省检察机关评比优秀奖。研究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方案》,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平安临漳建设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为建设平安临漳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惩治力度,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3件312人,依法批准逮捕214件28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40件326人,依法提起公诉199件241人。认真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标准,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注重听取案件当事人辩解和律师意见,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过失犯罪等,坚持区别对待,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依法不批捕 4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检调对接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共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5件,其中4件刑事申诉案件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缓期执行人员、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20件。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抓住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4件26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4件17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件次。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件25人,追捕漏犯19人,追诉漏犯 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人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6件6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次,提出量刑建议130件次,对阻碍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开展对错误裁判和违法执行、违法调解及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深化监督履行职责、支持起诉工作,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依法履行职责3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违法监外执行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人员回访考察20次,对3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了体检,对全县1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漏管、脱管现象,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

  五、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着力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强力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建成了集控申、接待咨询、案件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全面运转。突出抓好办案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118件,法律文书42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更多地了解和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

  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围绕6各方面30项具体问题,着力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健全完善办案制度,制定了《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流程规范》,加强对执法程序规范、标准规范、言行规范、责任规范的学习培训,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全面启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办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件。

  六、严格监督从严管理,全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年来我院共有 个集体、 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名干警被给予记功奖励。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改“四风”问题。广泛争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制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规范检察权运行等6项制度性文件,形成长效机制。对群众和干警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11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了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精神、高检院“八小时外检察人员行为禁令”和省检察院的“十个严禁”要求,认真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加强检务督查,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努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检察业务讲坛,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法律水平;广泛开展和参加公诉论辩、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拔尖人才;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培养检察业务专家;大力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宣传,共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21篇,省级媒体发表42篇。2014年6月,我院代表河北检察系统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介绍了研究成果,受到与会同志的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县检察院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制定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制度,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不够充分,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对检察工作规律的把握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发展不够均衡,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改革的勇气、务实的态度,锲而不舍,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依法治县的总体布局中,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改革创新,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法治临漳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及时调整服务重点,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实效,认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着力营造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更加有效地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深入分析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和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更加自觉地树立接受监督意识。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一种新常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络机制,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做自觉践行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表率。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综合知识等专项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干警对外交往,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依法治县,开创临漳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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